法国学者拉马克总结了古希腊哲学家的思想,在1809年发表的Shuming hao123 @ .com (philosophie zoologique )一书中,提出了与林奈物种不变论相反的观点,动物器官的进化很快
世代中由于用和不用而加强或削弱的性状是可以遗传的即获得性遗传。如鼹鼠没有视力是由于其祖先长期生活在黑暗洞穴,无须使用眼睛。这样,它们的眼睛逐代退化并遗传下去,最后鼹鼠就完全丧失了视力。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曾随“贝格尔”号战舰进行了5年的环球旅行和生物学考查,广泛研究了生物遗传、变异和进化的关系,于1859年发表了《物种起源》(TheOriginofSpecies)的著作,提出了生物通过生存斗争(struggleforexistence)以及自然选择的进化理论。他认为生物在长时间内累积微小的有利变异,当发生生殖隔离后,就形成了一个新物种,然后新物种又继续发生进化变异。达尔文的进化论是19世纪自然科学中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它不仅否定了物种不变的谬论,而且有力地论证了生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进化过程。
达尔文的进化理论没有对生物遗传和变异的遗传学基础进行论述,他在1868年发表的第二部著作《在驯养下动物和植物的变异》(VariationsofAnimalsandPlantsunderDomestication)中试图对这一不足作出明确解释,但他重提了“泛生说”和“获得性遗传”的观点。达尔文认为在动物的每一个器官里都存在称为胚芽(gemule)的单位,它们通过血液循环或体液流动聚集到生殖细胞中。当受精发育成为成体时,胚芽又进入各器官发生作用,因而表现出遗传现象。胚芽还可对环境条件作出反应而发生变异,表现出获得性遗传。达尔文的这些观点也完全是一些没有事实依据的假设。
德国生物学家魏斯曼(A.Weisman,1834-1914)支持达尔文有关进化的选择论,但反对获得性遗传。他于1892年提出了种质连续论(theoryofcontinuityofgermplasm),把生物体分成体质(somatoplasm)和种质(germplasm)。种质是独立的、连续的,能产生后代的种质和体质,而体质则不能产生种质。环境只影响体质,故由环境引起的变异是不遗传的即获得性不能遗传。遗传的是种质而不是体质。种质论在生物科学中产生了广泛影响,直到今天的遗传学研究和动、植物育种仍沿用了种质论的某些观点。但是,魏斯曼将生物体绝对地划分为种质和体质是片面的,而且今天的大量遗传学研究和分子生物学研究证明,某些获得性也是可以遗传的。
真正科学地、有分析地研究遗传与变异是从孟德尔(G.J.Mendel,1822—1884)开始的。孟德尔是奥地利布隆(Brünn)的一位天主教修道士,同时也是一所中学的代课教师。他于1856—1864年在他所在修道院的小花园内对豌豆(Pisumsativum)进行了杂交实验,于1865年在当地召开的自然科学学会上宣读了试验结果。他认为生物性状的遗传是受遗传因子控制的,并提出了遗传因子分离和自由组合的基本遗传规律。他从试验中得到的结论是形成今天科学遗传学的基石,所以他被公认为是遗传学的创始人。
已如前述,孟德尔并不是第一个从事植物杂交试验的人,但他是第一位从生物体的单个性状出发,分析其试验结果的人。孟德尔采用科学的方法设计实验,对杂交结果进行计数和分类,并采用数学模式对各种比例进行比较分析,然后针对各种差异提出假说。接着,他根据初步试验结果和假设,准确预测有关遗位的传递,最后再根据后来的杂交结果证明他所作假设的正确性。孟德尔的研究方法和提出的学说是比较先进的和科学的,特别是他的思维方法至今仍然是科学工作者学习的榜样。
但是,孟德尔的理论在当时并未受到重视,直到1900年,他的论文才得到3个不同国家的3位植物学家的注意。他们分别是荷兰的迪·弗里斯(H.deVries),他研究月见草和玉米;德国的柯伦斯(C.Correns),他研究玉米、豌豆和菜豆;奥地利的切尔马克(E.vonS.Tschermak),他研究豌豆等数种植物。他们3人都从自己独立的研究中获得了孟德尔原理的证据。当他们在收集资料、引用文献时都发现了孟德尔的论文。从此,孟德尔的成就才得到广泛重视。从这以后,许多学者都按照孟德尔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对动、植物的遗传现象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使遗传学研究得到迅速发展。因此,人们把1900年孟德尔论文被重新发现之时定为遗传学形成和建立的开端。
1905年英国人贝特逊(W.Bateson)依据希腊“生殖”(generate)一词给遗传学正式定名(genetics)。贝特逊除了给遗传学进行科学定名外,还将孟德尔最初提出的控制一对相对性状的遗传因子定名为等位基因(allelomorph,后缩写为allele)。1903年萨顿(W.S.Sutton)发现染色体行为与遗传因子的行为一致,于是提出了染色体是遗传因子的载体的观点。1909年丹麦遗传学家约翰逊(W.L.Johannson)提出用基因(gene)一词代替孟德尔的遗传因子。基因一词由达尔文的泛子(pangen)的最后一个音节衍生而来。至今,遗传学中广泛使用等位基因和基因这两个名词。等位基因是指控制一对有相对差异的两种特征的遗位,而基因则是指控制某一特征发育的遗位。1910年左右,美国遗传学家摩尔根(T.H.Morgan)及其同事根据对普通果蝇的研究,确定了基因是染色体上的分散单位,在染色体上呈直线排列,提出了基因的连锁交换规律,并结合当时的细胞学成就,创立了以染色体遗传为核心的细胞遗传学(cytogenetics)。
文章来源:《作物研究》 网址: http://www.zuowuyanjiu.cn/zonghexinwen/2022/1213/873.html
上一篇:作物研究小论文(农业小论文)
下一篇:什么文献是描述纸上栽培的(论文参考文献自动